【圆明网】黑龙江东宁市法轮功学员苗莆于二零一一年被非法判刑七年,现在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十七监区二分监区。
二零一五年十二月监区警察赵春强等人为“转化”法轮功学员(即强迫法轮功学员违心放弃信仰),于十二月一日至八日对苗莆进行残酷迫害。
为达到使其写所谓“四书”的目的,十七监区负责“改造”的副大队长毕海波和二分监区中队长赵春强直接参与迫害,并指使罪犯杨金国等六人对苗莆进行迫害长达八天,致使苗莆被打掉两颗牙齿,被迫害得出现严重的心脏衰竭,多次被送进监狱医院治疗。十七监区一直对其进行严管。
苗莆拒绝写四书“转化”,恶警赵春强气急败坏的使劲打苗莆嘴巴子,连续打了几十个嘴巴子,打完后用高压电棍反复电击苗莆的脖子和敏感部位,造成脖子和胸部布满水泡,两个乳头被电成黑色。
酷刑演示:电棍电击 |
为了不让苗莆喊“法轮大法好”,恶警赵春强指使罪犯杨金国把苗莆嘴里塞满破布,用透明胶带把嘴封住,白天趁犯人出工后把苗莆拖到水房,在赵春强指使下以杨金国为首的六人将苗莆围在中间并扒去棉衣,拳打脚踢。每天这样轮番折磨,经常不给饭吃,打完后往身上浇凉水,把窗户打开冻着(东北十二月份温度在零下二十多度,滴水成冰)。夜里不让睡觉,由几个人轮班看着,一合眼就打,最后把苗莆折磨得神志不清,送医院抢救。
中共酷刑示意图:浇冰水 |
从医院回来的路上有人问怎么回事,杨金国等人说他是精神病犯了,苗莆大声喊“我不是精神病,我是法轮功,被他们打的,他们不让我穿棉衣。”回到监区又被继续折磨。
牡丹江监狱十七监区
大队长杜刚
副大队长毕海波
中队长赵春强
监狱610主任张国民:13555007957、0453-6548610、0453-6549610
监狱长马云飞:0453-6404715转8888
副狱长姓康:0453-6404715转8378
地址:牡丹江市兴隆镇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十七监区
牡丹江监狱(邮编:157021,862信箱)总机:0453-6404715、64047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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